湖北日报讯(记者 张爱虎)5月27日召开的湖北省特定种类设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重点工作部署暨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工作会议透露,对9.2万台起重机强制加装高度限位装置,以确保起重机械使用安全。
截至2020年底,我省共有起重机械9.2万余台,占全省特种设备17%以上。近年来,桥式、门式起重机使用中,由于高度限位装置配置不当、缺失、损坏和失效等原因以及作业人员无证、违规操作引起的事故比例较高。
根据特种设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省特定种类设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决定自2021年5月-2022年10月开展起重机械专项整治行动,旨在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促进安装(加装)高度限位装置,预防起重机械事故发生。
据介绍,起重机械高度限位是起重机上限制运动行程和工作位置的安全保护装置,其作用是当吊具上升至设定或极限位置时,自动切断动力源,使吊具不再继续升高,避免吊具与横梁、卷筒、臂架部件相撞导致部件损坏等事故。
根据国家部署,今年5月1日起,生产厂商将在新出厂的桥式、门式起重机中安装两种不同形式的高度限位装置(以下简称“双限位”装置)。明年3月31日前,起重机械使用单位须对在用桥式、门式起重机加装一套不同于原配置形式的高度限位装置,确保该设备满足“双限位”装置的要求。
据悉,明年4月1日起,检验机构对在用桥式、门式起重机定期检验时,增加“双限位”装置检验项目;5月1日起,对新产品做型式试验或监督检验时,增加“双限位”装置检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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